主办:广东培正学院
承办:体育学院
时间:2019年6月11日14:00
广东培正学院2019年游泳比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广东培正学院
二、承办单位:体育学院
三、协办单位:学生处、总务处、财务处、校工会、校团委
四、竞赛时间:2019年6月11日(星期二)14:00-17:00
五、竞赛地点:尚立游泳中心
六、参加人员:全校学生及教工
七、竞赛项目
(一)男子组:50米蛙泳、50米自由泳、50米蝶泳、50米仰泳、50米持球趣味游泳、50米持板趣味游泳。
(二)女子组:50米蛙泳、50米自由泳、50米蝶泳、50米仰泳、50米持球趣味游泳、50米持板趣味游泳。
(三)混合组(2男2女):男女混合4×50米自由泳接力、男女混合4×50米持板趣味游泳接力。
(四)中青年教工男子组(50岁及以下):50米自由泳、50米持板趣味游泳
(五)中青年教工女子组(45岁及以下):50米自由泳、50米持板趣味游泳
(六)老年教工男子组(51岁以上):50米自由泳、50米持板趣味游泳
(七)老年教工女子组(46岁以上):50米自由泳、50米持板趣味游泳
(八)接力:教工混合4×50米持板趣味游泳接力(4名参赛队员总岁数达到160岁,至少1名女队员,可以跨部门组队参赛)
八、参加办法
(一)凡本校在籍学生并身体健康者均可以院(系)为单位报名参加,教工在工会报名参加。
(二)每单位限报领队1名,教练员1名,男女运动员各12名。
(三)每单位各项目限报2人,每位运动员限报2项,接力项目除外。
(四)各单位填写报名表时应字迹工整,并加盖部门公章,于2019年6月4日17时前送交体育教学部办公室林挺老师处,并发电子邮件到53470451@qq.com。报名后一律不得更改。
九、竞赛办法
(一)比赛按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游泳竞赛规则》进行。
(二)比赛采用8人或不足8人一次性决赛方式。
(三)本次比赛采用一枪出发决赛制
十、录取名次与奖励办法
(一)单项:各单项录取前8名,按9、7、6、5、4、3、2、1计团体总分并给予单项名次奖励。4×50米接力双倍计分。破校记录加9分,破广东省大运会记录加18分。
(二)团体总分:各单项积分总和为团体分,奖励男女团体总分前三名。
(三)体育道德风尚奖:设立2队体育道德风尚奖。根据各队运动员参加人数、比赛期间的拉拉队精神风貌给予综合评定。
十一、其它事项
(一)运动员须持学生证(教工持相关证件)于参赛项目比赛时间前20分钟到检录处检录。凡报名参赛的运动员因故放弃比赛,应出具本单位领队证明到检录处备案,否则扣除团体总分1分。若检录后放弃比赛,扣除团体总分3分。
(二)检录和比赛时运动员必须随身携带学生证待查。如发现冒名顶替、弄虚作假者,取消该运动员的所有比赛成绩,同时取消该单位团体总分名次。
(三)凡对运动员参赛资格有异议提出申诉者,应在该项目结束后30分钟内向仲裁委员会提交经领队签字的申诉报告,否则不予受理。
十二、本规程解释权属主办单位
主席团名单
组委会
主 任 :梁普建
副主任 :张曙光 武电平 马 蓁
委 员:赵恒华 程 玮 任俊生 王丽英 黄观德 宋宇翔 曾小亮
邓 惠 阮 霖 孙晓华 刘晓瑜 周兴辉 杨 敏 陈发源
陈春平 练志宁 楚海月 郑寿伟 仇法强
仲裁委员会
主 任:陈发源
委 员:陈春平 练志宁
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委员会
主 任:陈发源
委 员:郑寿伟 楚海月
裁判员名单
总裁判长:陈春平
副总裁长:林 挺
发令长:仇法强
发令员:李冠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