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类体育课程管理制度

综合类体育课程管理制度


一、课前准备

1、根据部门体育教学大纲制定学期授课计划、评价标准、课堂通知单等教学文件。

2、认真备课,上课必须有教案。教案中必须注明安全措施或安全要求。

3、做好教学场地和器械的检查和准备工作,及时排除安全隐患,上课必须穿着整洁的运动装和运动鞋。

4、在课前对身体不适的学生,做好见习安排。

5、轮滑器械由学生自己准备,第一次课要通知到学生。

二、上课要求

1、提前到达上课场地,上下课师生相互问好。

2、按时上课,期间不得随意离开课堂,始终保持良好的教态。

3、对学生着装要提出要求,提倡穿运动服、运动鞋上课,不准穿牛仔裤、皮鞋、裙子(网球课穿网球裙除外)、拖鞋上课。

4、课前课后都要掌握学生人数。

5、上课要做好准备运动,下课要做好放松运动,并进行课堂小结,以及布置课后作业。

6、在上课过程中要注意观察学生的身体及情绪状况变化,发现问题要及时、妥善处理和疏导。对因身体不适难以完成教学要求的学生,要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对待,不得强制。

7、上课时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既要传授锻炼身体的科学方法和技能,又要传授相关的健康、卫生保健、体育文化等知识。

8、严禁在课堂上吸烟、使用通讯工具。

9、教学中发现意外事故,要及时处理并向部门领导报告。

10、不得打骂、讥讽、羞辱、体罚学生。

三、课后工作

1、下课前组织学生及时做好器械的清点和归还工作,按时下课。

2、在教案上记录好课堂反馈信息。

四、风雨天气上课规定

1、室外场地遇风雨天气教师必须到达上课地点等候安排学生。

2、如有条件可上室内课(如理论课、电教课等)。可根据情况调整教学大纲与教学进度

3、凡因故障停课或由上述某种原因未将教材完成,所误的教学内容一律与下次课教材合并,选主要教材施教。

五、请假与调课

1、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请假与调课,教师需按学校规定履行请假与调课的手续,并及时通知学生。

 


 

 

 

 


综合类体育项目安全管理制度

 

一、体育课

1、学校体育器械、实验设备等教育教学设施,严格按照安全和卫生标准配备。教师上课前仔细检查场地安排、使用是否合理,器材是否安全。

2、学生上体育课必须穿运动服装,穿运动鞋;教师要组织学生充分做好准备活动,防止伤害事故的发生。

3、教师应教会学生必要的保护与帮助方法。学生上体育课必须遵守纪律,听清教师关于课堂体育活动应注意的事项,记住安全要领,增强安全意识,防患于未然。要服从教师的安排,不做与该课无关的事。不得擅自进行教师没有布置的活动项目。

4、教师严格执行教学、训练出勤制度,观察了解学生身体状况,对身体不适学生及时做出妥善安排;运动中一旦发生意外伤害事故,要及时将受伤学生送学校医务室或医院救治,同时上报学校有关领导,通知班主任和家长。

5、教师不得擅自离开教学活动场地。

6、任课体育老师为安全责任人,如因教育、组织、管理不当出现过错,要对造成的后果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课外体育活动

1、学校加强体育教学、课余体育活动等校内体育运动的组织工作及运动技术要领、准备、整理活动等方面的指导与安全保护,防止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体育活动应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符合学生年龄、性别特点和地理、气候条件。对不适宜参加体育运动的学生,应予以劝阻。

2、学生在体育活动前要做好准备活动,并按体育活动项目所规定的安全要求进行。学生之间要互相帮助,做好安全保护工作。

3、学生课外体育活动要在指定场地上进行,不能乱窜乱跑,影响其他班级学生活动。严禁学生之间互相争执、吵闹甚至斗殴。

4、铅球等投掷项目在无体育教师在场时,学生不能自行活动。

5、学校体育协会开展体育活动时,应充分考虑各种安全因素,必要时体育部门老师协助做好安全工作。

三、体育比赛或运动会

1、全体学生必须遵守体育比赛或运动会规则,服从主办方安排,不进入危险区域,在指定的地区有序、文明观赛。

2、运动员在参加比赛时要顾及周围学生的安全,自己也要遵守运动规则,严格按运动项目的动作顺序进行,并做好准备活动。

3、运动员在参加比赛时,必须服从裁判组的安排,一切行动听指挥,杜绝伤害事故的发生。

4、组织和参加重大比赛要做好体检和医务监督。参加散打、轮滑比赛的运动员必须按规定穿好必要的服装和护具,在护具穿戴不齐全的情况下不得参加比赛,以免伤害事故的发生。

5、大会领导小组为安全责任人,对参加运动会的全体师生负责。

四、体育卫生安全

1、学生要学会自我监督,随时注意身体功能状况变化,若有不良症状要及时向教师反映情况,采取必要的保健措施。如果知道自己有病,应先调养或遵照医嘱参加与自己身体相适应的锻炼,禁止患病、带伤学生参加剧烈运动或比赛。

2、学生有以下疾病或症状,禁止参加体育活动;

①体温增高的急性疾病;

②各种内脏疾病(心、肺、肝、肾和胃肠疾病)的急性阶段;

③凡是有出血倾向的疾病,如肺及支气管咳血,鼻出血,伤后不久而有出血危险,消化道出血后不久等;

④恶性肿瘤;

⑤传染病及慢性疾病,如乙肝等。

3、患有心脏病、高血压等疾病的学生,禁止参加长跑等长时间剧烈运动的项目锻炼。

五、体育器材安全

1、学生借用体育器材,不得入内,由管理员发放,确保器材按时归还,防止丢失。

2、学生所借器材必须在当天指定时间内归还,损坏或遗失器材按原价赔偿。

3、不得用他人随意借还器材,标枪等危险器材及贵重器材一律不外借。

4、定期对室内室外体育器材、器械进行检查,及时修理。以防止学生活动、上课时出现伤害事故,要确保体育课及各项课外体育活动的人身安全。

 


 

 

 


综合类体育项目运动竞赛管理制度

 

1、对于比赛场地的安全、设备情况,比赛前体育教学部配合学院总务处和有关卫生部门进行督促检查,符合条件方可举行比赛。

2、学生要自觉遵守各项目规定,服从裁判员的指挥,以安全为主,有序参加比赛。

3、赛前一个月要把竞赛规程下发到各系,并在网上发布相关信息。赛前2周各系要上交报名表,赛前一周要将比赛秩序册编制出来同时召开各系教练员、领队会议,传达有关比赛精神。

4、各系报名参赛时应严格按照竞赛规程办理,不得弄虚作假。报名时,凡因自身原因造成的各种报名错误,责任自负,并依据相关规定和竞赛规程予以处理。

5、各系严格按照竞赛规程和规则参加比赛。比赛期间要做到尊重领导、尊重裁判、尊重对手,尊重观众、尊重教练。

6、比赛期间,赛场须配备急救设备和一名专业医务人员,并能在最短时间内将伤病人员送到指定的医疗机构。

7、裁判员必须严格遵守《裁判员守则》。不断提高政治思想水平和业务能力。掌握和理解规程,认真学习和贯彻协会制定的最新规则、裁判法及其他有关制度、条例等。

8、比赛结束后,应及时将比赛的成绩册、秩序册、比赛相片及总结上报部门。

 


 


冬季阳光长跑管理制度

 

一、冬季阳光长跑活动每年举办一次,时间为11月中旬

二、一二年级学生必须参加,其他师生自愿参加。

三、活动在每周一至周五早晨与下午课余进行。

四、学生凭登记卡每天、每周跑步圈数不设上限,跑步时可以就近选择打卡点作为起跑点,在起跑点起跑时必须到工作人员处先盖好章,然后跑步依次经过其余2个打卡点并盖章,最后回到起跑点再盖一次章就算完成一圈,跑完一圈的用时男子20分钟、女子22分钟以内为有效圈数。

五、学生须在本次活动中跑完规定圈数,并且须在规定世间前凭卡把圈数报到所在班级的体育教师处。

六、跑步圈数与平时成绩挂钩,多跑或少跑将按规定给予奖励或惩罚。

七、学校运动队队员不在此次活动范围内,这部分学生由各队教练员自行组织安排长跑。

八、因有病、残疾、体弱等客观原因不能参加活动的,可以凭医院诊断书等向各院(系、部)提出免跑申请,由各院(系、部)把关给予开具免跑证明。

九、活动设置一定的物质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