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培正学院体育学院阳光体育最佳教练评选办法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学校体育工作条例》,鼓励教练员刻苦训练,全面提高我校竞技体育水平,扩大学校在高校中的影响力,推动全校师生体育活动的开展,充分调动学校教练员的积极性,制定最佳教练员、优秀教练员、最佳运动队评选办法。

一、评选范围

被我校聘为高水平运动队主教练。

二、评选条件

1.忠于职守,尽职尽责,遵纪守法,有较强的进取心和责任感,具有良好的体育道德和献身精神。不断加强政治学习,努力提高自己的政治思想觉悟,重视队员的思想教育,关心队员生活和学习成绩,所带运动员的品德情操、学习成绩合格。

2.全队管理规范。有详细的训练大纲、年度训练计划和训练教案,赛后及年终有工作总结。

3.训练中能认真落实训练计划、严格训练,训练方法科学,使全体运动员训练水平普遍得到提高。竞赛成绩突出,为学校取得荣誉。

三、比赛成绩认定

1.本办法中的比赛特指由广东省教育厅主办或承办的年度的大学生体育竞赛。

2.成绩认定时间:本年9月1日至下一年8月30日

四、比赛成绩计分办法

1.最佳教练、优秀教练员、最佳运动队评选如遇当年举办广东省大学生运动会,参照大运会教练所带队员成绩为主要参考依据进行评选。

 

2.年度教练带队员获得前八名竞赛分计入教练员个人积分。积分明细标准如下表:

 

表一        教练获奖积分明细标准

  类别

名次

备注

广东省(大运会项目)锦标赛单项

9

7

6

5

4

3

2

1


非大运会项目

6

5

4

3

2

1



降两档

甲 B 组单项比赛项目

7

6

5

4

3

2

1


降一档

集体项目(乒乓球、羽毛球、网球团体赛、田径接力、啦啦操健美操4人以上项目)

18

14

12

10

8

6

4

2

×2

广东省锦标赛甲A集体项目(篮、足、排球)

63

49

42

35

28

21

14

7

×7

广东省锦标赛甲B集体项目(篮、足、排球)

54

42

36

30

24

18

12

6

×6

广东省大学生运动会单项

18

14

12

10

8

6

4

2

×2

广东省大学生运动会团体项目乒乓球、羽毛球、网球团体赛、田径接力、啦啦操健美操4人以上项目)

27

21

18

15

12

9

6

3

×3

广东省大学生运动会集体项目(篮、足、排球)

72

56

48

40

32

24

16

8

×8

国家级单项比赛

27

21

18

15

12

9

6

3

×3

国家级比赛团体项目乒乓球、羽毛球、网球团体赛、田径接力、啦啦操健美操4人以上项目)

54

42

36

30

24

18

12

6

×6

国家级比赛集体项目(篮、足、排球)

72

56

48

40

32

24

16

8

×8

如:张三教练乒乓球男子单打第一名、女子单打第一名,男子团体第一名,获得三个第一名,积分9+9+18=36分计入。

6.最佳教练员所带队伍评为“最佳运动队”。

以上按照教练员年度总积分排名排出年度阳光体育最佳教练、优秀教练,给与奖励。

五、本办法自2022年9月1日起执行,由体育学院群体竞赛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