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体育工作条例》的文件精神,结合广东培正学院体育课教学的实际情况,为了尽量避免学生在体育课上发生伤害事故,特做如下规定。
1、教师在体育课教学中必须坚持“学生为本”、“健康第一”的原则,要充分考虑天气、场地、设备、器材等方面的安全因素,尽量避免伤害事故的发生。
2、教师有责任、有义务保护学生的健康和安全,发现学生有不安全行为,要立刻给予制止和教育,如果遇到学生出现伤害事故,要及时给予救助。
3、体育教学部的教师和场地管理人员应随时注意校内体育场地、设施、器材的安全状况,若发现不安全因素,要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告体育部,以便以最快的时间通知学院有关部门进行维修或更新。
4、教师在教案中要明确安全要求,在上课前,要检查学生的运动鞋、服装是否符合安全要求,不符合要求的学生要给予批评教育,尽量及时更换。
5、上课教师要加强责任感,关爱学生,随时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意识教育,并结合教学内容的特点,向学生提出安全方面的具体注意事项。
6、在教学过程中,教师应指导学生做好充分的准备活动,合理安排运动量和运动强度,关注体质较弱和特异体质的学生。
7、如果在上课过程中,发生学生呕吐、晕倒、受伤等突发情况,教师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救助,如情况严重,应立即拨打120,以及送往医院进行诊治或抢救。
8、在教学过程中,如果出现重大的安全事故,教师有责任和义务向学校和学生家长以书面的形式说明具体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