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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概况

群体竞赛部工作职责

负责校内外群体与竞赛计划,组织开展校内外各类体育的活动,组织学校运动队的建设和引导教练员和运动员的训练工作,为教练员和运动员提供服务,服从学院党政联席会和院务会议做出的各项决定。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一、统筹规划校园体育总方案:制定全年校园校内体育竞赛总规程,上报学校体育运动委员会审批并组织实施,丰富了校园群众体育文化生活,增进广大学生的体质健康,养成良好的生活方式。

二、组织校内比赛裁判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形成以学生为主体,教师为主导的校内裁判员队伍,积极有效的指导各学生体育社团开展各类体育活动。

三、优化校园体育总规程:提高校园体育竞赛水平,为运动队选拔输送人才,增进校园体育比赛的影响力。

四、加强各运动队的建设和管理:促进学校竞技体育稳步发展,建立学校传统体育项目,优势体育项目和基础体育项目的运动代表队,突出学校特色,积极参与高水平体育竞赛,为校争取荣誉。

五、为各运动队提供有效的服务:充分调动教练员和运动员的工作积极性,保证训练时间,进行科学训练,提高训练成效,努力创造优异成绩。

六、加强制度建设:积极与学校相关部门沟通,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解决好运动员学习与训练之间的矛盾,拟定全校有关群体竞赛的规章制度等。

七、积极开展对外交流:召开对外比赛动员会,特别是大运会的动员会,提高运动员的荣誉感和积极性,大力宣传运动员获奖信息,提高运动员在校园中的知名度,创建为学校争光的荣誉感。

八、组织教练员的聘任工作:明确教练员的职责和具体任务,搞好运动队的训练,争取优异成绩,为校争光。

九、在各体育活动中提高安全意识,提供全面的安全教育与培训,确保所有参与者了解安全规则、制定明确的安全政策和程序、确保活动的顺利开展。

十、负责各个运动队教练的考核;

十一、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